监测方案
按照环境保护部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重点排污单位和上市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15〕29号要求,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宝沃汽车厂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并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础信息
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宝沃汽车厂(以下简称工厂)是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下属的整车生产型工厂,是规模最较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工厂。厂区总用地面积87.74公顷,总建筑面积44.7万平方米,包括总装、油漆、车身、检测等车间,设计产能18万辆,工厂现有员工2797余人。
工厂高度重视节能环保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法规标准要求。在生产运营方面,通过节能环保设备设施及原辅材料的使用、先进生产工艺的引进、培训宣传提高员工意识等手段来保证生产过程中的环保。在产品设计方面,通过使用高效能发动机、提高尾气净化效果及环保材料的使用等手段来保证产品的清洁。工厂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通过了环境标志认证、3C认证。
工厂位于北京市密云县云西经济开发区,其四周为:东临东外环路、北邻人保大厦、西临西统路、南临雁密路。
工厂采用的自行监测方式为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相结合,现有废水自动检测设施自运维;手工监测为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监测,承担委托监测的单位名称为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企业基本信息见表1。
表1 企业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 | 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北京宝沃汽车厂 | ||
污染源类型 |
废气企业废水企业 污水处理厂重金属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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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北京市密云县云西经济开发区四期 | ||
所在地经度 | 116°7′31″ | 纬度 | 39°51′18″ |
法人代表 | Ulrich Walker | 法人代码 | 91110228MA0037BTXB |
联系人 | 王圆 | 联系电话 | 010-61005051 |
所属行业 | 汽车制造 | 投运时间 | 2016年 |
自行监测方式 |
自动监测与手工监测方式相结合 仅自动监测 仅手工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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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监测运维方式 | 企业自运维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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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第三方运营结构 | / | ||
手工监测方式 | 自承担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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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监测机构名称 | 北京奥达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
排放污染物名称 |
废水污染物:镍、COD、氨氮、悬浮物、pH等; 废气污染物: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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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宝沃BX7 、BX5 | ||
生产周期 | 连续生产 | ||
主要生产工艺 | 冲压、车身、油漆、总装 | ||
治理设施 | 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 |
2.监测点位示意图
企业自行监测点位示意图见图1。
图1 企业自行监测点位示意图

二、监测内容及公开时限
1.废气和环境空气监测
废气和环境空气监测内容见表2。
表2 废气和环境空气监测情况一览表
类别 | 监测方式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承担方 | 监测频次 | 公开时限 |
固定源废气 | 手工监测 | 油漆部喷漆废气排口 | 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1次/季度,颗粒物1次/月 | 取得监测报告后次日公布 |
蓄热式热裂解器废气排口 | 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
油漆部电泳烘干废气排口 | 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
油漆部沸石转轮废气排口 | 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 |||||
总装尾气2# | 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 1次/季度 | ||||
无组织废气 | 手工监测 | 油漆部罩光漆喷漆室外1米 | 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 | 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1次/年 | 取得监测报告后次日公布 |
厂界四个点(按监测当天风向确定) | 焊接烟尘、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 | 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1次/年 | 取得监测报告后次日公布 | ||
备注 | 监测项目由工厂根据环评及验收批复中监测计划确定 |
2.废水和水环境监测
废水和水环境监测内容见表3。
表3 废水和水环境监测情况一览表
类别 | 监测方式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承担方 | 监测频次 | 公开时限 |
废水 | 自动监测 | 工厂总排口 | CODcr、氨氮 | 企业自承担 | 每两小时监测一次 | 每日下午三时公布 |
手工监测 | 工厂总排口 | pH、SS、BOD5、总氮、总磷(以P计)、石油类、动植物油、总镍、总锌 | 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1次/月 | 取得监测报告后次日公布 | |
磷化废水预处理线排口 | 镍 | 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1次/月 | 取得监测报告后次日公布 | ||
备注 | 监测项目由工厂根据环评及验收批复中监测计划确定 |
3.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内容见表4。
表4 噪声监测情况一览表
类别 | 监测方式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承担方 | 监测频次 | 公开时限 |
厂界噪声 | 手工监测 | 厂东界 | 连续等效A声级 | 托社会化监测机构 | 1次/季度 | 取得监测报告后次日公布 |
厂西界 | ||||||
厂南界 | ||||||
厂北界 |
三、监测评价标准
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重组设立北京宝沃汽车有限公司乘用车技术改造报告书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及相关标准的变更情况,本工厂执行标准如下:
1.废气和环境空气评价标准
固定源废气:
①油漆部的喷漆、烘干废气排口执行《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15)中表2的Ⅱ时段标准限值。
②总装有组织废气排口执行DB11/501-2007《大气污染物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的Ⅱ时段标准。
无组织废气:
①油漆部罩光漆喷漆室外无组织排放执行《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15)表3标准限值。
②厂界无组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5)中表1的Ⅱ时段标准限值。
具体详见本文表5。
表5 废气和环境空气评价标准一览表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排放标准限值 | 评价标准 | |
Ⅰ时段 | Ⅱ时段 | ||||
固定源废气 | 油漆部喷漆、烘干废气排口 | 苯 | 1 mg/m³ | 0.5 mg/m³ | 2017年8月31日之前执行《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15)中表2的Ⅰ时段,2017年9月1日开始执行2的Ⅱ时段 |
苯系物 | 20 mg/m³ | 10 mg/m³ | |||
非甲烷总烃 | 30 mg/m³ | 25 mg/m³ | |||
颗粒物 | 20 mg/m³ | 10 mg/m³ | |||
总装有组织废气排口 | 非甲烷总烃 | 80 mg/m³ | 《大气污染物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的Ⅱ时段 | ||
一氧化碳 | 200 mg/m³ | ||||
氮氧化物 | 200 mg/m³ | ||||
无组织废气 | 油漆部罩光漆喷漆室外1米 | 苯 | 0.5 mg/m³ | 《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27-2015)中表3 | |
苯系物 | 2.0 mg/m³ | ||||
非甲烷总烃 | 5 mg/m³ | ||||
厂界无组织废气(共四个点,按监测当天风向确定) | 苯 | 0.1 mg/m³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5)中表1 | ||
甲苯 | 0.6 mg/m³ | ||||
二甲苯 | 0.2 mg/m³ | ||||
非甲烷总烃 | 2.0 mg/m³ | ||||
颗粒物 | 0.5 mg/m³ | ||||
一氧化碳 | 3.0 mg/m³ | ||||
氮氧化物 | 0.12 mg/m³ |
2.废水和水环境监测
工厂总排口与磷化废水排口均执行《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3标准限值,具体详见本文表6。
表6 废水和水环境评价标准一览表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排放标准限值 | 评价标准 |
废水 | 工厂总排口 | pH(无量纲) | 6.5-9 |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表3 |
化学需氧量(mg/L) | 500 | |||
氨氮(mg/L) | 45 | |||
生化需氧量(mg/L) | 300 | |||
悬浮物(mg/L) | 400 | |||
动植物油(mg/L) | 50 | |||
石油类(mg/L) | 10 | |||
总氮(mg/L) | 70 | |||
总磷(mg/L) | 8.0 | |||
总锌(mg/L) | 1.5 | |||
磷化废水排口 | 总镍(mg/L) | 0.4 |
3.噪声评价标准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三类标准限值,详见表7。
表7 噪声评价标准一览表
类别 | 监测项目 | 标准值dB(A) | 标准来源 | |
昼间 | 夜间 | |||
厂界噪声 | 连续等效A声级 | 65 | 55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三类标准 |
四、监测方法及监测质量控制
1.自动监测
废水污染物自动监测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355-2007)要求进行监测。
本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所采用的自动监测设备已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定期通过有效性审核,并加强运行维护管理,能够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数据正常传输。
2.手工监测
各类污染物采用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现行的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或行业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规定的监测方法开展监测。手工监测本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化监测机构开展监测,监测质量控制要求依实际情况决定,以确保监测数据准确。
